昆山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昆山刑事律师

离婚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否必须包含对方姓名

时间:2025-02-22|栏目:昆山刑事律师|
婚后办理房产证或者不动产登记的时候,一般情况下证书上只写户主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当然,把夫妻二人的名字都写在不动产证书上也是挺好的。婚后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房产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上无论登记的产权人名字是一个人还是夫妻二人,产权的性质是一样的,除非夫妻双方对这个不动产有特别的约定。但是,即使有特别的约定,在产权登记时,这个约定也是不能附加在产权证书上的。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温州市看守所地址 杭州拱墅区律师 天台律师 丽水律师 龙港法律咨询 嘉兴法律咨询 仙居法律咨询 杭州市富阳区律师网 嘉兴市律师网 绍兴市上虞区资深刑事律师 绍兴市柯桥区刑事律师咨询 武义县刑事律师咨询 桐乡市取保候审律师 湖口县取保候审律师 宁波市刑事律师咨询 嵊州市律师 杭州萧山离婚律师 长兴离婚律师 玉环离婚律师 湖口房产律师 衢州刑事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哪个好 宁波北仑律师 温州瓯海律师 宁波海曙刑事律师 温岭刑事律师 浦江法律咨询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 淳安刑事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